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0-01-31 15:04:14 浏览量: 作者:医务科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文件要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近期来我院就诊患者请注意:
一、患者及陪同家属主动接受入院体温检测,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诊疗区域。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发热(体温≥37.3°C)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者
三、请患者实名就诊,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正确留存联系手机号等信息,并务必向医务人员如实提供病史,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住院患者每人留一位陪护,重症或特殊患者遵从医生建议安排,禁止不必要的探视。
五、患者及陪同家属近14天内有湖北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无症状患者如非急症,需自行在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就诊。
六、建议择期手术患者、口腔科就诊患者如非急症,尽量提前做好预约。
七、以上六条,直到疫情平稳。如有疑问,请致电相关科室咨询,给您带来不变敬请谅解,您的理解与配合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战疫情!

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1日